銘琪癌症關顧中心使用守則
美琪凱瑟克癌症關顧中心基金有限公司(簡稱「銘琪癌症關顧中心」;「銘琪中心」;「中心」)為受癌症影響人士提供服務(以下簡稱「服務」),所有到訪人士及使用者均需受制於下列中心使用守則:
- 所有人士必須穿著整齊及潔淨衣履才可進入中心。
- 中心使用者必須保持中心及中心內設施清潔及衛生。
- 所有動物均不可進入本中心,導盲犬除外。
- 於中心內(直接/間接)拍攝的任何圖像/照片,仍然是銘琪中心的官方財產並由其所有。未經銘琪中心事先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重播、傳播、出售、分發、廣播、流通或商業利用這些圖像/照片。
- 未得中心同意,不可於中心內從事任何個人及政治活動,如銷售、招聘等,亦不可傳播任何非法信息。
- 中心使用者不得在中心內飲用酒精類飲品及吸煙;若需要吸煙,則必須離開中心到指定吸煙區進行。
- 中心使用者必須遵守秩序,不得影響本中心的運作及職員的工作,及其他使用者使用本中心的資料及設施。
- 本中心禁止一切滋擾行為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之活動,如大聲談話、打擾他人、粗言穢語、打鬥、賭博、行為不雅及恐嚇他人等。
- 請勿毀壞本中心資料及設施,或在其上作記號、書寫或摺疊。假若使用者對本中心資料及設施(如書籍、電腦、影印機等)造成任何損壞,必須承擔全部責任。本中心將保留向有關人士追討賠償的權利。
- 於本中心內,使用者必須自行看管個人財物。如有任何財物遺失或損壞,本中心概不負責及作出任何賠償。
- 中心使用者必須按照職員指示使用中心服務所提供的設施,申請人須於使用服務後歸還所借物資,如有任何損毀,申請人及使用者必須作出賠償。
- 本中心的資料及設施僅供現場使用。除預先獲得批准外,所有使用者不可把本中心資料及設施帶離本中心。
- 未經本中心許可,使用者不得使用手提影印機、掃描器、相機、攝錄裝置或類似設備,對本中心資料及設施進行影印、掃描或攝影。
- 使用者在本中心內影印時必須遵守香港的版權法及承擔違反香港版權法的後果,本中心將不負責任何由使用者引發的違法行為。對於部份因受版權保護或其他原因而被禁止影印的作品,使用者須得到本中心職員的批准下才可作影印。
- 欲使用本中心電腦的人士須預先登記。本中心電腦的規格按特定用途設定,使用者不得上載任何非法軟件、網址及資料,亦不得繞過本中心電腦的設定,或更改電腦的規格。
- 本中心所藏書籍、雜誌、電子數據庫、多媒體資料及其他參考資料均屬參考性質。本中心無法監管它們的內容或其資料的準確性,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 使用者不得使用本中心電腦或個人電腦於中心內瀏覽任何色情或非法網站(如賭博網站等)。
- 本中心概不負責任何人於中心範圍內舉辦活動或使用設施時所引致的身體損傷、財物損失或控訴。
- 任何人士如違反上述守則或不聽從中心職員之勸告,中心職員有權即時要求違反守則者離開,並永久終止為其提供服務,以免對本中心的職員或其他使用者構成滋擾或煩擾。
- 本中心職員在有需要時會通知保安人員或執法人員採取適當措施促使滋擾者離開本中心。
- 在保安前提下,本中心職員可要求檢查使用者的隨身行李。
- 銘琪癌症關顧中心保留一切服務申請之最終決定權。
守則可不時修改,恕不另行通知。如繼續使用本中心服務,即表示您同意接受這些修改的約束。